韶关市妇幼保健院建于1952年。1994年成为市爱婴医院。2000年通过“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”评审。1995年、2004年市编办批准挂牌“韶关市妇女儿童医院”、“韶关市新生儿急救中心”,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。经过60年的建设,尤其是近10年的快速发展,医院成为集保健、医疗、科研、教学为一体,专科特色彰显、具有一定规模的保健院,承担着韶关地区七县市妇女儿童的保健、医疗任务,是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。目前正在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。
体检预约须知 |
1、提前预约: 为了能成功提交订单,您最晚要在体检前 2 天16:00前预订,请尽早预订。如遇排期问题,客服会跟您电话沟通,提交订单后请保持电话畅通。 2、体检凭证:体检当天凭借预约成功短信(或者其他方式),现场出示身份证即可体检,无需缴纳其他费用(现场加项或快递报告除外)。 3、订单退改:如已预约成功后需要退款,我们将收取套餐付款金额百分之十的服务费。 4、注意事项:当您预约套餐时,即表示接受检测的所有项目。如因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套餐中的检查项目,网站将不予退款处理。 |
体检注意事项 |
体检前:1、体检前一天请您清淡饮食,勿饮酒、勿劳累。体检当天请空腹,禁食。 2、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,晚上8点后不再进食。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,保证充足睡眠,以免影响体检结果。 3、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、尿液检查。 体检中:1、需空腹检查的项目为抽血、腹部B超、数字胃肠,胃镜及其它标注的体检项目。 2、做膀胱、子宫、附件B超时请勿排尿,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。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尿。 3、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;怀孕的女性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,不安排做放射及其他有影响的检查。 4、做放射线检查前,请您除去身上佩戴的金银、玉器等饰物。 5、核磁共振检查,应禁止佩带首饰、手表、传呼、手机等金属物品,磁卡也不应带入检查室,以防消磁。 体检后:1、全部项目完毕后请您务必将体检单交到前台。 2、请您认真听取医生的建议,及时复查.随诊或进一步检查治疗。 3、请您保存好体检结果,以便和下次体检结果作对照,也可作为您就医时的资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