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医学的检查及治疗都离不开核辐射,对于做检查的受检者受到的辐射到底有多大?做了核医学检查的患者对周围人群的辐射又是多大?孕妇及儿童能不能做核医学检查?
核医学检查与放射科的检查有明显的差异:
核医学检查是需要将具有放射性的药物注射或口服到人体内后,再进行检查;就是说,注射了药物的患者是具有辐射的,但检查用的核医学仪器是没有辐射。
在核医学科接受检查或治疗的患者,离开核医学科时,体内的放射性药物已经过了一定的半衰期,辐射量会比前面的例子低得多,一般不会对周围接触人群造成影响。
对于PET-CT检查,受检者开始显像的时间为注射药物后1小时左右,结束显像时间多为注射后2个小时,个别受检者需要延迟显像,可能需要3个小时后才能离开核医学科。
PET-CT检查是相当安全的,并不是网上流传的那样“做一次PET-CT相当于一个正常人30年的辐射”。
孕妇接受一次胸片、骨显像、肺灌注核素显像、PET-CT检查,胎儿可能接受的辐射剂量分别为0.0005~0.01mGy、4~5mGy、0.1~0.5mGy、10~50mGy,明显低于前述限值。因此,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支持孕期可进行小于5mGy的99mTc相关核医学检查,并且认为哺乳期妇女接受放射性核素检查后可以继续母乳喂养。
核医学科的工作人员,虽然天天与放射性核素打交道,但年个人剂量远低于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限值(20mSv/年),远低于非职业人员(不在放射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)的年接受剂量(5mSv)。因此,“抛开剂量谈毒性,都是耍流氓”。常规核医学检查产生的电离辐射剂量都在严格控制的范围之内,合理范围内应用核医学检查和治疗,患者的获益远远大于损害,同时也不会对周围人员造成辐射损伤。
正确认识辐射懂辐射,特别是医务人员,不谈“核”色变,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,服务患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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